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6年1月9日发布通知,决定在天津、江苏等13个地区的部分化工、石油炼制企业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试点分为启动、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持续至2027年底。
阅读价值:明确试点企业范围及完整性管理与日周月调度融合的政策支持,为化工特种设备管理提供具体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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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6年1月9日发布通知,决定在天津、江苏等13个地区的部分化工、石油炼制企业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试点分为启动、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持续至2027年底。
阅读价值:明确试点企业范围及完整性管理与日周月调度融合的政策支持,为化工特种设备管理提供具体实施路径。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在天津、辽宁等13个省市的21家重量级化工企业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该制度以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管控为主要手段,旨在通过系统性“把脉”及时发现隐患,实现事故前的主动预防与风险降低。目前全国涉及2.5万家化工企业的压力容器达154万多台、压力管道25万多公里,高温高压环境下易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是安全监管重点对象。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试点范围、适用企业特征及设备完整性管理核心手段,便于化工企业对照评估自身设备管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