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九部门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意见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等九部门于2026年7月7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意见规定了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及诬告陷害处理流程,明确无有效证据线索或重复举报不予受理。附件详细列出了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在内的通用及分领域举报奖励情形,同时废止了原办法中的相关附件规定。
阅读价值:明确了举报受理边界与核查反馈机制,并细化危化品及多行业具体奖励情形,有助于企业规范应对安全举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等九部门于2026年7月7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意见规定了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及诬告陷害处理流程,明确无有效证据线索或重复举报不予受理。附件详细列出了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在内的通用及分领域举报奖励情形,同时废止了原办法中的相关附件规定。
阅读价值:明确了举报受理边界与核查反馈机制,并细化危化品及多行业具体奖励情形,有助于企业规范应对安全举报。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布对潍坊寿光潍坊金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12”较大中毒事故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报告显示,4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21名公职人员处分落实到位,潍坊市开展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并建立台账。评估同时指出部分企业在实操培训、风险辨识准确性及应急装备配置选型方面仍存在不足,已要求举一反三系统整改。
阅读价值:详细披露了较大中毒事故后的整改评估结果,包括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及有限空间整治的具体措施与现存问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社会监督并规范举报处置。草案明确了交通、住建等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领域的转办机制,以及无有效证据、重复举报等不予受理的情形。附件详细列出了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消防等领域的常见举报奖励情形,包括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特殊作业制度未执行等具体隐患。
阅读价值:草案细化了危化品、工贸等领域的举报受理与奖励情形,并明确了对无效或恶意举报的处置规则。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河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5日。该细则拟规范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及换证工作,规定持有特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建筑电工/焊工操作证者可免予部分培训,并明确考试申请线上办理渠道及换证延期最长不超过2年等要求。
阅读价值:草案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免予培训的具体情形及换证延期规则,便于企业评估对现有持证人员管理流程的影响。
陕西省安委办公布宝鸡市凤县宝凤热力有限责任公司“7·17”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该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55万元。
阅读价值:详细披露了中毒窒息事故后的责任追究进度与企业整改措施,为同类热力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提供整改参照。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转达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就《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相关材料可登录应急管理部网站“互动-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阅读价值:明确了危化品设备检修安全规范草案的反馈截止日与提交方式,便于企业识别需参与的标准制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