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南通泰禾化工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则同意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新增氟唑菌酰胺等农药产能,不含催化剂二期工程。批复要求落实废气治理、废水预处理及事故废水收集等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则同意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新增氟唑菌酰胺等农药产能,不含催化剂二期工程。批复要求落实废气治理、废水预处理及事故废水收集等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9月30日公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氟唑菌酰胺、500吨联苯吡菌胺等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评拟审批情况。该项目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实施后新增氟唑菌酰胺等产能及副产盐酸、二氧化硫,150吨催化剂项目作为二期另行评价。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9月28日批准抚顺市鹏格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该批复文号为抚应急危化经项目安设审字【2026】1号,标志着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官方审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8月14日原则同意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乙氧氟草醚原药绿色提升及副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建设400吨/年装置,要求落实LDAR泄漏检测、废气RTO处理及“单元-厂区-园区”事故水防控体系等环保措施。企业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完成排污权交易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产。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化工系统装卸车隐患治理项目(热电部部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该批复文号为抚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6〕5号,签署日期为2026年8月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7月21日批复同意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改建年产6300吨化学品项目。该项目须落实“三同时”制度,废气经RTO等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高盐废水依托现有工程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需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加强应急联动,待专用污水管网连通后方可投入运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乙氧氟草醚原药绿色提升及副产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前公示。该项目拟利用原有车间建设400吨/年原药及副产循环装置,配套RTO废气处理、芬顿氧化废水预处理及三级事故水防控体系。公示期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公众可反馈书面意见或申请听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6月2日原则同意安徽恒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整改,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并建立事故水防控体系与紧急切断系统。企业需在投产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并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后方可生产。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4月8日原则同意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农业环保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位于池州市东至县,涉及草甘膦及苯达松生产线改建扩建,要求落实LDAR计划、废水回用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