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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 2024-06-26精选

山东省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办法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

AI 导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核查与奖励工作。办法规定举报事项一般应在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明确矿山、危化品等高危单位必须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并张贴公告牌。同时列出不予奖励的情形,包括监管人员举报、第三方机构人员利用履职发现的问题举报等,并对违规领取奖励行为设定了罚款标准。

阅读价值

明确了举报受理核查时限、奖励排除情形及高危企业内部举报制度要求,为化工企业合规应对社会监督提供依据。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 · yjt.shand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