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法规规章·· 2026-01-05
广东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AI 导读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广东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专业类别涵盖化工安全等六类,并明确省外证书持有者需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方可在粤注册。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办理初始、延续及变更注册,审核机构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法规规章 · yjgl.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