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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文件发布·· 2025-12-12精选

工信部等三部门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

三部门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AI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亚硫酰氯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电池或电池组不再属于监控化学品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无需办理相关许可证,但报关时需如实申报灌装含量。未列入适用范围的其他电池仍按原规定管理。

阅读价值

明确界定亚硫酰氯灌装量不超过1千克的电池豁免监控化学品及两用物项许可,简化进出口申报流程。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文件发布 · 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