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6年9月26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粤应急规〔2023〕2号文件。
阅读价值:明确了高危工艺项目由省级审查、简化程序适用情形及试生产备案要求,为广东危化品建设项目提供具体监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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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6年9月26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粤应急规〔2023〕2号文件。
阅读价值:明确了高危工艺项目由省级审查、简化程序适用情形及试生产备案要求,为广东危化品建设项目提供具体监管依据。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加强化工试验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征求意见稿,旨在防控化工试验项目重大安全风险。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需在2026年10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yjt_whc@gd.gov.cn。该草案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规定起草,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化工试验项目安全管理措施的草案背景、意见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便于企业识别需反馈的管理问题。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省委、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并指导全省工作。预案规定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负责;要求村(社区)制定包含“转移谁、何时转”等要素的“一页纸”应急预案,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
阅读价值:明确了省级突发事件分级应对指挥体制及村社区一页纸预案要求,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具体执行依据。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6年9月18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并明确了考试次数限制及违规撤销证书等监管要求。
阅读价值: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学历门槛、免培训条件及证书有效期,便于企业规范人员资质管理。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6年9月18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实施细则。新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并明确了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试的补考规则及免予培训的条件。
阅读价值: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学历门槛、考试次数限制及证书有效期,为广东危化品企业人员资质管理提供最新合规依据。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治理涵盖全覆盖执法检查、法定报告核查、事故所涉报告核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回头看”四项任务。重点检查资质条件保持、超范围执业、挂靠出租资质及转包分包等违规情形,并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依法严肃查处。
阅读价值:明确全省专项治理的时间节点、检查对象及四类重点违规行为,便于机构自查与属地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针对8月16日南海全面开渔后液氨制冷企业进入生产高峰的情况,发布加强工贸行业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文件要求各地压实安全责任,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并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排查人员较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人数超过9人这两类重大事故隐患。
阅读价值:结合开渔季生产高峰背景,明确液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执法要求。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要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防雷电与防高温安全管理。通知明确需全面核查防雷接地,重点检查安全阀等薄弱部位并配备电涌防护器(SPD);针对高温天气,要求加密巡检,确保苯乙烯、丙烯酸、氯乙烯、环氧乙烷等需控温储存的化学品温控系统有效运行,并避免人员长时间户外作业。
阅读价值:通知针对高温雷电天气提出防雷接地核查、SPD配备及特定危化品控温储存等具体防范措施,便于企业对照自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旨在防止和减少危化品事故。该细则基于粤应急规〔2023〕2号进行修订,依据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修订依据、意见提交截止日期及邮箱,便于相关企业及时获取草案并反馈修改建议。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旨在加强工业制造业企业(门类C)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通知提出强化全员责任制、落实“一线三排”机制、严格储存使用规范及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六方面共12项具体要求。
阅读价值:通知明确了制造业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的十二项要求,并附带液氨、氯气等12类重点环节的具体操作指引。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公告,就《油气储存企业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安全规范》地方标准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起草,属于2025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意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需将填写好的征求意见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标准立项依据、起草单位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便于相关企业评估对浮盘落底作业安全规范的影响。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国家对应急救援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设置五级至一级五个等级,要求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设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中从事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倒塌等工种的技能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阅读价值:明确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分级、考核鉴定流程及证书有效期,为专业救援人员持证上岗提供制度依据。
广东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6年3月16日发布公告,就《5G全连接工厂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化工园区巨灾应对能力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两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需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名。
阅读价值: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就5G工厂安全与化工园区巨灾应对两项地方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反馈截止日及提交方式。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草案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合法有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不得超过5次且每次需重新缴费,申请人应在考试申请通过之日起3年内完成安全技术考试。
阅读价值:草案细化了特种作业免培条件与考试频次限制,便于企业评估现行培训考核流程的合规调整需求。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修订通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并要求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和定期风险评估。
阅读价值:条例明确了企业应急预案演练频次、危险源监控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具体义务,为化工企业合规自查提供直接依据。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油气储存企业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起草,旨在规范油气储存企业相关作业安全。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签名,扫描件发送至省应标委秘书处邮箱。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安全规范草案的适用范围与意见提交截止日,便于相关企业识别需反馈的技术细节。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5日。该草案拟规定对实名举报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及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给予现金或等价物品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明确监管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举报等情形不予奖励。
阅读价值:草案明确了举报奖励的具体金额标准与不予奖励情形,便于企业评估内部自查整改与外部举报的合规风险。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8月20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清单仅适用于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确排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阅读价值:明确了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排除高危行业,并细化了初次违法、当场改正等认定标准及执法程序。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8月19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该办法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明确省级负责央企驻粤一级机构及省属总部,地市级负责辖区重点单位及央企二级以下机构,县级负责其余单位。
阅读价值: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及差异化检查频次上限,有助于企业预判监管强度并优化迎检准备。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二稿,意见截止2025年6月26日。该清单适用于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但明确排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文件规定了“初次违法”指两年内第一次被发现,“当场改正”指执法检查离开前完成,并细化了责令改正、复查验收、调查取证及案件审查等不予处罚的执行程序。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免行政处罚清单的适用范围、初次违法认定标准及执法程序,便于企业识别合规边界与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