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文件与报告

法规与标准 最新动态

正式公布文件,实施状态按原始日期与后续文件判断。

63 条精选近 30 天 4 条共收录 106 条

更新

精选归档 · 第 3 页

8月13日周三第 41–60 条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

    山东省公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6号公布《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服务机构需建立不少于5年的档案保管制度,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若企业未整改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明确了对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的罚款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服务后仍承担主体责任,且需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

    阅读价值:明确了社会化服务机构在隐患排查、报告出具及重大隐患上报中的具体责任与罚则,为委托第三方服务的企业提供合规依据。

8月2日周六
  1.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7月23日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5〕37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规范了省、市、县及功能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的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

    阅读价值:明确了全省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及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细化了编制、备案、演练与评估流程,为相关单位合规执行提供具体依据。

6月19日周四
  1.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监管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指南(试行)》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6月17日印发《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指南(试行)》(辽应急危化〔2025〕10号)。该指南旨在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指导相关高危工艺企业加快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通知要求各市及沈抚改革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传达至有关企业并认真组织实施。

    阅读价值:原文发布了针对氯化、氟化等高危工艺的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试行指南,为相关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了具体指导依据。

3月20日周四
  1.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监管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规范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印发辽应急危化〔2025〕4号通知,进一步严格光气、硝化等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通知规定此类项目选址须在低风险化工园区,新建改建项目应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安全审查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涉及高危工艺的精细化工项目须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反应危险度4级及以上且无法优化的认定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阅读价值:明确高风险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查专家人数、全流程自动化及本质安全工艺要求,为新建改建项目提供具体合规指引。

2月26日周三
  1.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法规规章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废止2005年旧版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新预案确立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对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及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作出全面规定。

    阅读价值:明确了国家层面突发事件的指挥体制与分级响应机制,废止2005年旧版决定,为地方及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提供最新上位依据。

2月18日周二
  1.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法规规章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活动规范》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2月18日正式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活动规范》,该文件系对原实施细则的修订版本,业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此次修订旨在落实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等上位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从业活动及监督管理工作。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活动规范的修订背景与印发执行要求,便于相关机构对照新规开展合规自查。

2月7日周五
  1.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发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该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细化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要求。

    阅读价值:明确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安委会的人数门槛及主要负责人职责,提供了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合规指引。

11月26日周二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文件

    山东13部门印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惩戒意见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13部门于2024年11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格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惩戒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该文件规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事故企业可处2至5倍罚款,并实施失信惩戒、保险费率上浮及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措施。

    阅读价值:明确了事故罚款倍数、停产整顿及联合惩戒的具体量化标准,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7月22日周一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五职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责记分管理办法》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7月22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五职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责记分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全省危化品生产及使用许可企业的“五职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生产/技术/设备负责人)实行年度12分制记分管理,根据记分结果实施通报表扬、约谈警示、岗位调整或行政处罚等分级监管措施。

    阅读价值:明确了危化品企业五职责任人的记分标准、周期及奖惩措施,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具体管理依据。

7月9日周二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24年6月28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版细化了管理与指挥体制、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流程,并规定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须制定具体应急预案、配备救援器材并开展隐患排查。

    阅读价值:该法2024年6月完成修订,明确突发事件分级、预警响应及危化品单位应急准备义务,为化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上位法依据。

6月26日周三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

    山东省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办法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核查与奖励工作。办法规定举报事项一般应在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明确矿山、危化品等高危单位必须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并张贴公告牌。同时列出不予奖励的情形,包括监管人员举报、第三方机构人员利用履职发现的问题举报等,并对违规领取奖励行为设定了罚款标准。

    阅读价值:明确了举报受理核查时限、奖励排除情形及高危企业内部举报制度要求,为化工企业合规应对社会监督提供依据。

5月28日周二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危化品安全生产“三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5月28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全省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方案规定2024年底前完成硝化等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2026年底前实现具有爆炸风险装置人员损伤范围内无人操作及重大危险源智能巡检应用。

    阅读价值:方案明确了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与无人操作的具体时间节点,为化工企业制定三年技改计划提供直接依据。

5月16日周四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化工和危化品企业“三基”“三纪”工作指南(试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5月17日印发《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基”“三纪”工作指南(试行)》,旨在指导企业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指南明确了“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与“三纪”(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的具体工作内容,涵盖班组建设、交接班“十交五不接”、巡回检查“六定”、应急演练频次等实操要求,并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质效。

    阅读价值:指南详细拆解了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及工艺、操作、劳动纪律的具体执行标准,为化工企业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供了可落地的参考框架。

4月3日周三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

    山东省安委会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市和重点县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市和重点县(市、区)名单。其中包含青岛市、淄博市等10个重点市,以及济南章丘区、淄博临淄区等31个重点县(市、区)。该名单依据辖区内危化企业数量、化工产值、重大危险源数量及事故情况等因素确定。

    阅读价值:明确列出山东省内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市与县名单,便于相关企业对照属地监管强度。

2月26日周一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文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化工、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2月23日印发通知,发布《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份文件,部署2024—2026年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工作。

    阅读价值:方案明确了2024至2026年山东化工、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的安全治理目标与具体整改时限,为企业制定年度安全计划提供直接依据。

2月6日周二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文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2月6日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实施该工程。方案围绕“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15个重点事项进行集中整治,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投入、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外包施工管理及重大风险辨识管控。

    阅读价值:方案明确了危化品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量化指标与追责情形,为基层自查和监管执法提供具体依据。

2月5日周一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文件

    山东省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类工作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8部门于2024年2月2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类工作。通知明确了事故统计范围、行业归属原则及各类事故(含化工、工贸、建筑等)的具体认定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原则。文件强调建立部门间沟通衔接机制,规定争议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主导意见并限时录入直报系统,同时严禁统计造假,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安全生产决策的能力。

    阅读价值:明确化工事故统计范围与行业归属原则,规范多部门协作及防造假责任,提升数据质量。

3月6日周一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危化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工作方案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3月6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6个方案,旨在落实应急管理部2023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各市无需另行制定方案,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包含化工园安全整治提升、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等专项工作方案文件。

    阅读价值:明确了山东危化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整治及化工园区提升等6项具体工作方案,为地方监管与企业自查提供直接依据。

10月28日周五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指南(试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2年10月28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指南(试行)》,旨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管控危化品企业承包商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通知要求各级应急部门将指南传达至辖区内相关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对照指南排查承包商管理隐患、修订制度并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同时,应急部门需结合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利用智能视频监控等技术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监测监控。

    阅读价值:该指南为试行文件,明确了危化品企业承包商全过程风险管控要求及执法检查方式,有助于企业排查隐患并完善管理体系。

12月17日周五
  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

    山东省修订发布《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修订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并对爆破、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提出了安全风险辨识、开具票证及专人指挥等八项具体管控要求。

    阅读价值:条例明确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及建立安委会的人员规模门槛,并细化了危险作业现场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