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危化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工作方案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3月6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6个方案,旨在落实应急管理部2023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各市无需另行制定方案,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包含化工园安全整治提升、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等专项工作方案文件。
阅读价值:明确了山东危化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整治及化工园区提升等6项具体工作方案,为地方监管与企业自查提供直接依据。
文件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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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3月6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6个方案,旨在落实应急管理部2023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各市无需另行制定方案,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包含化工园安全整治提升、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等专项工作方案文件。
阅读价值:明确了山东危化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整治及化工园区提升等6项具体工作方案,为地方监管与企业自查提供直接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2年10月28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指南(试行)》,旨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管控危化品企业承包商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通知要求各级应急部门将指南传达至辖区内相关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对照指南排查承包商管理隐患、修订制度并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同时,应急部门需结合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利用智能视频监控等技术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监测监控。
阅读价值:该指南为试行文件,明确了危化品企业承包商全过程风险管控要求及执法检查方式,有助于企业排查隐患并完善管理体系。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修订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并对爆破、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提出了安全风险辨识、开具票证及专人指挥等八项具体管控要求。
阅读价值:条例明确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及建立安委会的人员规模门槛,并细化了危险作业现场管控要求。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版全文,该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法确立“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制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规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职责导致事故的罚款比例及高危行业未投保安责险的法律责任。
阅读价值:原文完整呈现2021年第三次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全文,明确全员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及高危行业处罚标准,便于企业对照自查合规要求。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法确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加大对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施、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阅读价值: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及高危行业强制投保安责险等核心要求,为化工企业合规管理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阅读价值: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将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施、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及无证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等行为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