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需填写《征求意见表》书面反馈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该草案旨在指导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规范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草案编制主体、意见提交截止日及反馈渠道,便于企业识别需参与反馈的管理规范。
安全方向
危化品经营、生产、储存与安全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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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需填写《征求意见表》书面反馈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该草案旨在指导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规范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草案编制主体、意见提交截止日及反馈渠道,便于企业识别需参与反馈的管理规范。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二稿,意见截止2025年6月26日。该清单适用于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但明确排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文件规定了“初次违法”指两年内第一次被发现,“当场改正”指执法检查离开前完成,并细化了责令改正、复查验收、调查取证及案件审查等不予处罚的执行程序。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免行政处罚清单的适用范围、初次违法认定标准及执法程序,便于企业识别合规边界与整改要求。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6月17日印发《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指南(试行)》(辽应急危化〔2025〕10号)。该指南旨在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指导相关高危工艺企业加快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通知要求各市及沈抚改革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传达至有关企业并认真组织实施。
阅读价值:原文发布了针对氯化、氟化等高危工艺的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试行指南,为相关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了具体指导依据。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发布函件,就《浸漆涂装安全规范》等8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表需于2025年8月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tc288-sc6@163.com。涉及标准涵盖浸漆涂装、电镀生产、通风净化装置检测及烘干设备安全性能等领域。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8项涂装及电镀相关安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与反馈截止日,便于企业识别需关注的工艺安全规范。
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发布函件,就《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该草案旨在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意见反馈需填写指定表格并发送至电子邮箱aqscfzjs@163.com。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草案的起草背景、意见截止日及提交方式,便于相关企业识别需反馈的管理要求。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该草案拟建立“查实即奖、应奖尽奖”体系,规定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标准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隐患或违法行为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再上浮15%,最低上浮1000元。
阅读价值:草案明确了举报奖励最高30万元及内部人员上浮15%的具体标准,提供了详细的核查与资金发放流程。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发布函件,就《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等5项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需填写指定表格并发送至邮箱zhang-yongjuan@cnpc.com.cn,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涉及标准还包括海洋及陆上油气开采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导则和安全设施设计导则。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5项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的草案名称、意见反馈方式及截止日期,便于相关企业及时参与标准制定。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转达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就《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相关材料可登录应急管理部网站“互动-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阅读价值:明确了危化品设备检修安全规范草案的反馈截止日与提交方式,便于企业识别需参与的标准制定环节。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印发辽应急危化〔2025〕4号通知,进一步严格光气、硝化等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通知规定此类项目选址须在低风险化工园区,新建改建项目应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安全审查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涉及高危工艺的精细化工项目须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反应危险度4级及以上且无法优化的认定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阅读价值:明确高风险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查专家人数、全流程自动化及本质安全工艺要求,为新建改建项目提供具体合规指引。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2月18日正式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活动规范》,该文件系对原实施细则的修订版本,业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此次修订旨在落实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等上位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从业活动及监督管理工作。
阅读价值:原文明确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活动规范的修订背景与印发执行要求,便于相关机构对照新规开展合规自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该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细化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要求。
阅读价值:明确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安委会的人数门槛及主要负责人职责,提供了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合规指引。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13部门于2024年11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格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惩戒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该文件规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事故企业可处2至5倍罚款,并实施失信惩戒、保险费率上浮及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措施。
阅读价值:明确了事故罚款倍数、停产整顿及联合惩戒的具体量化标准,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7月22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五职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责记分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全省危化品生产及使用许可企业的“五职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生产/技术/设备负责人)实行年度12分制记分管理,根据记分结果实施通报表扬、约谈警示、岗位调整或行政处罚等分级监管措施。
阅读价值:明确了危化品企业五职责任人的记分标准、周期及奖惩措施,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具体管理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核查与奖励工作。办法规定举报事项一般应在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明确矿山、危化品等高危单位必须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并张贴公告牌。同时列出不予奖励的情形,包括监管人员举报、第三方机构人员利用履职发现的问题举报等,并对违规领取奖励行为设定了罚款标准。
阅读价值:明确了举报受理核查时限、奖励排除情形及高危企业内部举报制度要求,为化工企业合规应对社会监督提供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5月28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全省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方案规定2024年底前完成硝化等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2026年底前实现具有爆炸风险装置人员损伤范围内无人操作及重大危险源智能巡检应用。
阅读价值:方案明确了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与无人操作的具体时间节点,为化工企业制定三年技改计划提供直接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5月17日印发《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基”“三纪”工作指南(试行)》,旨在指导企业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指南明确了“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与“三纪”(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的具体工作内容,涵盖班组建设、交接班“十交五不接”、巡回检查“六定”、应急演练频次等实操要求,并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质效。
阅读价值:指南详细拆解了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及工艺、操作、劳动纪律的具体执行标准,为化工企业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供了可落地的参考框架。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市和重点县(市、区)名单。其中包含青岛市、淄博市等10个重点市,以及济南章丘区、淄博临淄区等31个重点县(市、区)。该名单依据辖区内危化企业数量、化工产值、重大危险源数量及事故情况等因素确定。
阅读价值:明确列出山东省内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市与县名单,便于相关企业对照属地监管强度。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2月23日印发通知,发布《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份文件,部署2024—2026年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工作。
阅读价值:方案明确了2024至2026年山东化工、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的安全治理目标与具体整改时限,为企业制定年度安全计划提供直接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2月6日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实施该工程。方案围绕“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15个重点事项进行集中整治,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投入、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外包施工管理及重大风险辨识管控。
阅读价值:方案明确了危化品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量化指标与追责情形,为基层自查和监管执法提供具体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8部门于2024年2月2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类工作。通知明确了事故统计范围、行业归属原则及各类事故(含化工、工贸、建筑等)的具体认定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原则。文件强调建立部门间沟通衔接机制,规定争议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主导意见并限时录入直报系统,同时严禁统计造假,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安全生产决策的能力。
阅读价值:明确化工事故统计范围与行业归属原则,规范多部门协作及防造假责任,提升数据质量。